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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门市教育系统2009年招录高中新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8-12-22  点击量:59030次  分享至

江苏省海门市教育系统2009年招录高中新教师公告

为做好2009年春节前后我市高中(职高)新教师的招考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

2.海门籍2009年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在本一院校获三等以上奖学金、本二院校获二等以上奖学金);本省籍2009年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在本一院校获二等以上奖学金);外省籍2009年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在重点师范院校获二等以上奖学金)。

3.2008、2009届硕士研究生。


   

4.就业报到时持有毕业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研究生、全国重点大学优秀毕业生、职教专业师资除外)。


   

5.身体健康。


   

二、招录专业岗位和名额


   

具体招录专业岗位和名额见附表:


   

http://www.hmjy.com.cn/UploadFiles/20081219163811928.xls


   

   

[url=http://www.hmjy.com.cn/UploadFiles/20081219163452736.doc]http://www.hmjy.com.cn/UploadFiles/20081219163452736.doc[/url]


   


   

三、招录程序和办法


   

1.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月5日至1月12日


   

(2)报名地点:海门市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及报名费100元。


   

2.初选


   

(1)时间:报考人员凭市教育局签发的《报名登记表》于2009年1月15日前到有招考计划的学校报名接受初选。2月4日前有关学校做好初选工作。


   

(2)方法:学校对报考者进行教师素质方面的全面考核,包括交谈、即兴回答问题、笔试、备课、说课、上课等(详见各学校网站公告)。学校依据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和要求,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初选对象并上报市教育局。被确定为初选对象的毕业生不能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双选。


   

3.笔试


   

由市教育局组织对初选对象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与初选对象所报学科相一致。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时间初定在2009年2月10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硕士研究生经学校面试笔试合格后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可不参加笔试,经体检合格后直接与用人单位签约。


   

4.录用办法


   

(1)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划定各科最低录取线。考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录取线的,即使学校有招录计划也不能录用。


   

(2)对考试成绩在最低录取线以上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校招录计划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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