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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门市汉语国际推广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8-06  点击量:61615次  分享至

海门市东洲中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挂牌的省华文教育基地学校、江苏省首批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学校,因学校承担选派教师赴国外孔子课堂和国外华侨子弟学校任教汉语任务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汉语国际推广专业教师3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对外汉语本科学历或英语本科学历且获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具备一定教育经历或从事过国际交流工作或英语口语特别好,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4.年龄35岁以下。   5.身体健康,能胜任出国教育教学工作。   二、招考程序   1.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2010年7月28日至2010年8月1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由本人持个人简历、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等相关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照片1张、报名费100元到海门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领取准考证。   2.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包括两个部分:语文与英语。考试时间各为6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0年8月15日上午8:30-9:30,9:40-10:4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录用岗位的1: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8月17日公布面试人员名单。8月20日面试。面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英语及汉语口头表达能力。   4.综合成绩评定   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考生成绩如达不到合格要求的不予录用。   6.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得分情况,按招考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确定为录用对象。   7.签约或办理调动手续   录用对象为2010年应届毕业生的携带各种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推荐表等)与东洲中学签订就业协议,并由市教育局、市人才服务中心鉴证。录用对象为在职人员的,由市教育局、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商调手续。   三、录用后的待遇   录用的汉语国际推广专业师资,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合同,人事关系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办理进编、录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教育系统不再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同时接受全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3-82212572   上述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报名及联系电话:0513-82262096、0513-82219661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门市教育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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