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招聘公告
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是1989年国家科技部批准在石油石化领域成立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并于1995年验收后正式对外开放,依托“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和“化学工艺”国家重点学科。经过二十年的建设,实验室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的研究队伍,并为解决石油、石化这一国家支柱产业的重大急需做出了突出贡献,已成为在国内外有着重要影响的高水平重质油基础研究基地。
实验室按照“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围绕国家重质油资源的发现、开采、转化及高附加值利用的重大需求,以发展重质油资源高效转化和优化利用的新理论和新技术,促进化学工程与技术及其相关学科的发展为目标,建设重质油资源高效转化利用重大关键技术的基础研究平台,力争成为国内外石油石化领域人才培养、基础理论创新和高新技术开发的主要基地之一。现根据实验室的发展需要,拟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研究人员,热诚欢迎广大海内外优秀人才积极应聘。
一.应聘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殊情况下不超过40周岁);
2.在化学、材料或化学工程专业获得博士学位;
3.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IF 6.0以上(包括AIChE J.和Journal of Catalysis)刊物发表论文1 篇;或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 2区IF 3.0以上的刊物(包括AIChE J.、Chem. Eng. Sci.、IECR)发表论文4 篇。
4.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强;
5.身体健康,工作勤奋,有团队协作精神;
6.下列情况将优先考虑:
l 在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者
l 具有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的博士后工作经历(2年以上)
l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l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l 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前二)
二.重点研究方向
1.重质油化学
2.多相流反应工程基础
3.催化材料与催化剂
三.待遇
1.“杰出海外留学人员或其他杰出人才”:走学校配套的待遇和工作条件,具体如下(详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高层次杰出人才高层次杰出人才引进工作规定》(中石大京人〔2005〕28号)
/rsc/employment/files/27361.htm):
(1)提供30万元/人住房补贴(一次发放);
(2)根据需要提供50万元的实验室建设经费;
(3)除了享受学校的工资福利待遇外,享受校内三级岗岗位津贴;
(4)原则上解决配偶工作及协助办理配偶户口及子女户口随迁。
除此之外,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将一次性配套科研启动经费:50万元。
2.实验室一般研究人员:
(1)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一次性配套实验室建设经费:10万元;
(2)具有国外博士学位者,学校还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四.聘任程序
1.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pdf文件):
(1)个人简历
(2)近年来主要研究成果简介和代表性论文
(3)国内外知名专家推荐信2封,其中一封必须为应聘者现就职单位知名教授或研究员的推荐信
(4)应聘后的工作设想及预期目标
2.报名后初审通过者,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智勇
联系电话:+86 10 89733070
传
真:+86 10 69724721
电子邮件:dzy@cup.edu.cn、heavyoil@cup.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
邮
编:102249
来源: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