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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央音乐学院2010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教师人才招聘公

发布时间:2010-04-12  点击量:37163次  分享至

中央音乐学院(北京)2010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公告 音人〔2010〕3号       中央音乐学院2010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考核工作拟定于2010年4月启动。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为保证我院的发展与建设,实现创建世界一流音乐学院的目标,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的教学、管理队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优秀海外留学人员和应届毕业生。 2、坚持科学设岗,总量控制,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协调发展。 3、实行“岗位公开、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    二、选留、引进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委托培养生除外)。 2、符合条件的优秀留学归国人员。 3、符合条件的国内外优秀专业人才。   三、招聘岗位:
部门 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专业背景、备注
作曲系 视唱练耳教学 教师 1  
复调、配器教学 教师 1  
指挥系 双钢琴伴奏 教师 1  
音乐学系 中国音乐史教学 教师 1  
西方音乐史教学 教师 1  
音乐教育系 音乐教育教学 教师 1  
作曲技术理论教学 教师 1  
声乐歌剧系 声乐主科教学 教师 1  
声乐艺术指导 教师 1  
管弦系 器乐艺术指导 教师 1  
萨克斯教学 教师 1  
辅导员 教师、管理可双选 1 教育心理学、思政专业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 思想政治教育教学 教师 1  
附中 器乐艺术指导 教师 1  
西洋打击乐教学 教师 1  
教务管理 管理 1 计算机相关专业
教务处 教务管理 管理 1 限教育管理相关专业
图书馆 音乐编目岗位 或计算机技术岗 其他专技 1  
纪检审 会计 其他专技 1  
    计财处 会计 其他专技 1            
  注:其他专技指教师岗位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四、应聘材料: 1.   2010年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l       来院工作申请表(见附表一) l       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报名时需验原件 l       个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况) l       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l       学校负责毕业生就业分配部门同意应聘的推荐表复印件 l       非艺术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有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研究生须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 l       两封同专业领域专家推荐信 注:如有获奖证书等其他参考材料可一并提交 2.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l       来院工作申请表(见附表一) l       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报名时验原件 l       户口本复印件,报名时验原件 l       个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况) l       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l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者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l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l       两封同专业领域专家推荐信, 其中至少有一名推荐专家是近三年内的同事或上级领导,中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应聘者,提交的推荐信至少有一封是由该国家或地区的专家所写并译为中文(为国家正式注册的翻译公司翻译) 注:如有获奖证书等其他参考材料可一并提交 3、应聘者所提交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五、报名时间: 2010年 4 月 12 日~ 4 月20 日(休息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六、报名地点: 中央音乐学院办公楼三层人事处305室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66415088-202  七、招聘考核规定:     详见《中央音乐学院2010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考核规定》(附件一)。 八、各专业考核的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中央音乐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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