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ob910.com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行业资讯 > 详情

小区配套幼儿园要无偿移交教育部门

发布时间:2013-01-09  点击量:764次  分享至

  备受关注的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问题终于有了定论。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设施建设移交问题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设施要无偿移交给教育部门。

  通知提出,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设施,要纳入无偿移交的教育设施范围,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要求建设后无偿移交给教育部门使用、管理。根据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设施无偿移交给教育部门后,教育部门原则上要将其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开办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民办幼儿园。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失学儿童众多 教育水平不高非洲正经历教育“双赤字”

下一篇:小升初择校生不占用指标生名额 教育新政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