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W/年
提供住宿
解决子女就学
职称评定
晋升空间大
五险
公积金
提供餐补
到岗时间: 2025-02-15
一、岗位要求 1.负责学校艺体中心的日常管理与创新发展工作; 2.能从事体育、舞蹈或美术某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3.熟悉中小学艺体中心建设和日常工作推进的各项业务和工作; 4.熟悉阳光体育示范校建设和创新等工作;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体育、舞蹈或美术专业; 6.从事中小学艺体中心管理工作五年以上,有显著的业绩证明。 二、应聘资格与要求: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二)有教育情怀并认同我校人才培养理念,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具备扎实的教师基本功和学科专业素养; (三)无师德师风失范情况,无违纪、违法记录; (四)身心健康、乐观向上,充满正能量,达到事业单位聘用的体检标准; (五)善于学习,乐于专研,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六)关心爱护学生,综合素质强,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进取心; (七)有应聘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师范院校及其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硕士、博士学历优先考虑,专业与任教学科一致; (八)具有3年以上班主任经验或具有教研管理、科研规划、德育管理等相关经验者,或获得区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表彰的优先考虑。 (九)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殊人才(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地市级学科带头人等)可适当放宽。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或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有精神病史的; 5.曾有涉黄、涉赌、涉毒、酒驾、醉驾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违法犯罪等行为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有违师风师德不适合教师职业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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