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平市2023年教育医疗类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6 点击量:10295次 分享至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菁华英才 才聚漳平”行动落实,根据
一、引进对象、名额、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名额及岗位
本次选拔引进的对象为应往届本科及以上
(二)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聘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
7.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8.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除上述对象以外,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支企服务专员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引进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助和购房补助
(1)安家补助。分别给予博士、硕士引进生
(2)购房补助。引进生在漳平市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硕士引进生分别给予
(1)安家补助。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本科引进生
(2)购房补助。引进生在漳平市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硕士、本科引进生分别给予
(二)省级生活津贴补助。引进生符合《福建省
(三)子女就学。引进人才的未成年子女,需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就读,由市教育局按照政策性对象统筹安排到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四)配偶就业。引进人才配偶原为漳平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可考核调入我市同类同经费渠道有空编的单位工作;配偶原为国有企业正式人员,经研究,可安排到市属国企工作。成年子女未就业的,由用人单位会同人社等有关部门推荐就业。
三、引进方式与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漳平市政府网、漳平党旗红微信公众号、漳平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位网认证信息和职位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教育类的人员到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福建省漳平市解放路
(2)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到同一文件夹后压缩打包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报考教育类的打包发送至邮箱:jy7532452@163.
(三)资格审核。用人单位或主管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提交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会审,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由用人单位适时发布面试公告,并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面试内容着重考察应试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等。面试成绩满分为
(五)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未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引进或取消引进资格。
(六)政审。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拟引进对象的廉洁自律、综治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等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公示。政审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经
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审批同意后予以为期
(八)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入编手续,签订服务期协议和聘任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并不得在漳平市事业单位就业。
(二)工作人员应遵守人才引进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漳平市委人才办、漳平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附件
附件:
中 共 漳 平 市 委 组 织 部
中共漳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漳平市2023年教育医疗类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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