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201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03 点击量:3680次 分享至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切实解决我区教师结构不合理、缺编等问题,经武江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聘在职在编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范围为韶关市范围内(七县两区、不含武江区)40周岁以下的在职在编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二、选聘名额及岗位
选聘名额为20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附件1:《韶关市武江区2016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选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
4.2013、2014、2015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选聘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专业技能考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6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人事监察股305室(武江区红玫路28号)。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有《韶关市武江区2016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用A4纸电脑打印)、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出具事业单位列编证明、岗位聘用证明及所在学校的同意报考证明(教育局签意见盖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各类成人、自考、函授取得的学历必须在考察前提供有效的学历认证证明。所有填报和提交的材料均要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
4.资格审查和发放准考证。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的岗位条件、学历层次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和体检的凭证。
(三)考试办法
考试由武江区教育局组织进行,武江区人社局协助和业务指导,武江区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采取专业技能考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根据专业技能考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专业技能考试
时间:2016年6月25日上午8:30---10:00
地点:武江区金福园小学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现场撰写教案;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2.结构化面试
时间:2016年7月2日上午8:30---12:00
地点:武江区金福园小学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3.考试相关要求: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于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抽签、候考,未按时到达考试地点或擅自离场的取消考试资格。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名单于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武江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结束后,考生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到休息室候分。
4.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武江教育信息网公布。
五、计分办法
专业技能考试、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技能考试和结构化面试各按50%计入总成绩。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武江区教育局组织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武江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投诉。
八、办理选聘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聘手续,拟聘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选聘手续办完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8153370
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
2016年6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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