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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市曹妃甸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通告

发布时间:2014-07-31  点击量:5879次  分享至

为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农村小学、幼儿园、特教教师106名,现就招考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语数50名,英语11名,幼教20名,音乐8名,体育8名,美术8名,特教1名。

二、招考范围及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2.截止2014年7月28日具有曹妃甸区正式户籍(或生源地为曹妃甸区)。在曹妃甸区支教的省“三支一扶”人员按本区生源对待。

3.在曹妃甸区域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曹妃甸区注册的其他企业工作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年以上的职工的配偶或子女不限户籍。

4.报考特教职位的毕业生放宽到唐山市户籍(含各县区)。

5.报考语数职位所学专业不限,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幼教职位所学专业不限,但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他职位均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相同或相近,且具有与报考职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以及有碍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和缺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热情和信念。无违纪和违法行为,未参加邪教组织,政审合格。

三、招考办法和程序

(一)招考办法

1.招考工作由区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语数、英语、特教职位教师招考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办法进行,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不予聘用。

3.音乐、体育、美术、幼教职位教师招考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按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方能进入初选。低于60分的考生为不合格,没有初选资格,不再进行下一环节的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笔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通过曹妃甸就业网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办法。此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含201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以上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需从学信网自行打印)、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招录国家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1999]30号)规定,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在曹妃甸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配偶或子女另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社保机构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在曹妃甸区范围内的国有企业、曹妃甸区注册的其他企业工作的职工的配偶或子女另需提供配偶或父母所在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及企业注册工商局开具的注册信息证明。配偶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另需提供公安部门的能证明其关系的证明信。

对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不予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招考条件人员填写《2014年曹妃甸区公开招考教师报名表》。报名时选定一个报考职位,不得兼报。

4.考生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区内组织的各类招考。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8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8月12日上午8:30-11:30(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笔试内容:

1.语数职位为曹妃甸区初高中阶段现行教材知识,语文、数学各占50%。

2.英语职位为曹妃甸区初高中阶段现行英语教材知识。

3.音、体、美职位为曹妃甸区初高中阶段现行语文、数学教材知识及相应专业理论知识;幼教职位为曹妃甸区初高中阶段现行语文、数学教材知识及学前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基础理论知识及幼教活动设计、教科研方法;特教职位为曹妃甸区初高中阶段现行语文、数学教材知识及盲聋智障心理学、特殊教育学、特教教学活动设计与教法研究。上述五种职位语文、数学各占25%,专业理论占50%。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四)专业技能测试

音、体、美、幼教职位按照招考数额,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当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初选。初选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本专业基本技能、专业特长。测试分值为100分,评委现场赋分。其中:

1.音乐职位主要考察音乐综合素质和特长。测试内容为钢琴弹唱和专业特长展示,钢琴弹唱曲目当场抽签确定(内容为小学六年级音乐教材曲目),限时4分钟。钢琴弹唱分值为70分,专业特长展示分值为30分。除钢琴外,其它乐器及用品自备。

2.体育职位主要考察基本素质和特长。测试内容为中小学体育课程标准动作示范及讲解、体育特长展示,每人限时8分钟。动作示范及讲解包括立定跳远、短跑途中跑、原地正面双手头上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行进间单手肩上投篮,每人以抽签形式抽取一项。动作示范及讲解分值为70分、特长展示分值为30分。除固定设施外,所需器材自备。

3.美术职位主要考察素描、速写技能。测试内容为现场素描、速写各一项,素描120分钟,速写30分钟。素描分值70分、速写30分。除素描纸、宣纸外,其它器具及用品自备。

4.幼教职位主要考察幼教素质。测试内容为钢琴弹唱、舞蹈、主题情境画(简笔画)、情景会话共四项。钢琴弹唱曲目从现行幼儿教材《幼儿园领域活动课程教师用书(大班上)》(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2013.8修订)中抽签确定;舞蹈内容自选;情景讲故事抽签确定主题;主题情境画为命题作画。先集中进行主题情境画,每人限时20分钟,然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其他三项测试,每项限时4分钟。钢琴弹唱分值为30分、舞蹈30分、主题情境画20分、情景会话20分。除钢琴、图画纸外,其它器具及用品自备。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招考职位数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按下列顺序确定人选:参加曹妃甸区省“三支一扶”支教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学历(学位)较高的;毕业时间早的;年龄较大的。

(六)政审

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聘用人员到曹妃甸区医院进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体检合格后,按公告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曹妃甸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九)档案转递与审核

体检合格后,对学籍档案未转至我区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办理调档手续。对档案不合格或发现在校期间严重违纪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不能按时提供学籍档案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后参加岗位竞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财政全额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并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相关的人事业务。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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