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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验中学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3-09  点击量:3970次  分享至

广东实验中学(以下简称“省实”)是直属广东省教育厅领导的省级重点中学、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秉承“以人为本,以德树人,以质立校”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实验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办学特色。建校以来,培养了包括邓锡铭、黄耀祥、范海福、蔡睿贤、姜伯驹、岑可法、钟南山等院士在内的万千优秀学子,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全国科技教育创新十佳学校”等称号。学校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51号(初中部);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省实路1号(高中部)。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职工整体素质,按照学校的编制、职务岗位数及人员结构要求,2012年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14名。
一、招聘原则

从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出发,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

二、招聘岗位

1. 教师岗位: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体育、音乐、心理专业。

2. 图书馆岗位:图书馆学、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恪守学术规范,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有良好的专业素养,有志从事基础教育事业。具备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良好的普通话表达能力。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师德高尚、身心健康、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研能力强的在职教师。

2. 品德高尚、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的2012年应届研究生或本科生。
3.应聘教师岗位者,要求本科阶段学历为国家“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普通话水平达国家二级乙等以上,其中:

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甲等以上。

英语教师:本科阶段学历为国家“211工程”大学或外语类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英语水平达全国英语专业八级。

体育教师:本科阶段学历为国家“211工程”大学或体育类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有乒乓球特长者优先。

音乐教师:本科阶段学历为国家“211工程”大学或音乐类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4. 应聘图书馆岗位者,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 现职教师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省特级教师、省骨干教师、省优秀教师等称号之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并优先考虑。

6.通过考试的现职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广州市准入条件。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2年3月16日—3月26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寄方式。应聘者报名时请附上如下材料:①个人简历(附免冠照片一张)。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以及能说明个人成绩、业绩的材料等(复印件)。③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

应聘者可将材料邮寄到: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省实路1号广东实验中学办公室(邮政编码:510375),信封左下角注明应聘岗位。

五、程序及要求

(一)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者参加试教。

(二)试教
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 学科教师试教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说课、试讲)、教育能力(教育案例分析等)。试教满分100分,60分及格。

由学科组安排授课内容、班别、时间、地点,并通知应聘教师准备:(1)上一节专业课并手写教学设计;(2)设计一堂主题班会课进行说课;(3)作本人所具特长、才华展示。应聘教师试教后,应交一份手写的试讲教案或教学、教育心得。

2. 图书馆人员主要考核实际操作技能,包括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技能、文献加工及专业文献信息服务能力。

 (三)体检

在试教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试教成绩的高低顺序,各岗位按

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安排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的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试教成绩高低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核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的要求,省实招聘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情况等。

(五)确定拟聘用人

 

 

 

按照应聘人员的试教成绩高低以及体检、考核结果,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实验中学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和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纳入国家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十二级。

 

八、其他事项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本公告由省实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实验中学网页,网址:http://www.gdsyzx.edu.cn。

联系电话:(020)81508088

监督电话:(020­)83889168

未被录用者的资料恕不退回。

 

                                   广东实验中学

                                   二0一二年三月六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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