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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4-01  点击量:68124次  分享至

一、学院概况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系省交通厅下属纯公益类事业单位,座落于杭州市莫干山路。占地面积606亩,总建筑面积238265平方米,拥有现代化、数字 化的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和先进的现代教育教学技术设备。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名,教职工500余名。设有路桥系、汽车系、海运学院、机电系、管理与信息系、人文系、成人教育学院、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所。开设30个全日制高职专业和16个成人高职专业,其中道路桥梁工程技术、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三个专业分别被确定为国家精品专业、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和省重点专业。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部门 岗位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职称 招聘 人数 备注
路桥系 专业带头人 钢结构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副高及以上或博士 1 3年以上工作经历
教师 铁道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副高及以上 1 3年以上工作经历
教师 铁路信号 或铁道运输方向 博士研究生   1  
汽车系 教师 汽车运用 博士研究生   1  
教师 汽车运用 本科及以上 教授 1  
教师 市场营销 硕士研究生 副高及以上 1  
海运学院 教师 船舶工程技术(船体)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教师 国际航运管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机电系 教师 机械工程相关 博士研究生   1  
教师 机电一体化相关 博士研究生   1  
教师 数控技术 本科及以上 副教授 1  
管理与信息系 专业带头人 物流管理 硕士及以上 副高及以上 1 有企业工作经历
教师 通信技术 博士研究生   1  
人文系 教师 英语 硕士研究生   1 具有商务相关专业背景
教师 人力资源 博士研究生 副高及以上 1 有企业工作经历
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0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副高职称40岁以下、正高职称45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三、待遇: 1、基本工资、保险、福利等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给予一次性安家费: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2万元、教授4万元。 3、高级职称视学历、职称等具体情况给予一定住房补助。学院对副教授(或其它副高级职称)、教授(或其它正高级职称)提供购房无息借款,副教授10万元/户,教授15万元/户。在校工作连续10年以上者转为住房补贴(税后)。 4、学院提供二年过渡住房。 四、招聘程序 1、本招聘计划全年实施。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将个人应聘材料交到学院人事处。 2、人事处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人才预筛选,并确定初试人员名单。 3、由学院招聘工作组进行业务考核,对初试人员进行面试(和笔试)考核,提出拟聘推荐人选。 4、人事处根据推荐人员的材料、考核情况,进行资格复审并安排复审通过人员体检。 5、人事处根据复审结果和体检情况,提出拟聘意见,并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批。经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同意,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金家渡   邮编:311112 联系部门: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1)88481789  江老师 0571)88481816  汪老师     真:(0571)88481789 电子邮件:rencai@zjvtit.edu.cn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OO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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