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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公共实训基地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7-30  点击量:62458次  分享至

公开招聘宿迁市公共实训基地教师简章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招聘宿迁市公共实训基地教师
简       章
    宿迁市公共实训基地 (宿迁市高级技工学校)是全市唯一一所由政府举办的技工院校,被列为全国100个劳动力培训示范基地之一,位于宿迁经济开发区,占地268亩,总投资1.5亿元,现有在校生3000余人,因教学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教师40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详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8月5日以后出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放宽至40周岁(1967年8月5日以后出生)。
    (三)仪表端庄,身体健康;身高:男165厘米、女155厘米以上。
    (四)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08年8月6日—10日到市人才市场大厅(宿迁市世纪大道11号)报名。
    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2张。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考试由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考试分笔试和试讲两部分。
    1、笔试
    单个职位报名人数少于等于该职位招录人数3倍的,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试讲;单个职位报名人数大于该职位招录人数3倍的,要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试讲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进入试讲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试讲。试讲内容由相关专家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试讲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60分以下不予录用。
    试讲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试讲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直接进入试讲人员,试讲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按拟招职位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考核合格者在宿迁人才网和宿迁劳动保障网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拟聘用人选。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专项事业编制”人才派遣手续。试用期6个月(应届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68365(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监察室)、0527—84359008(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本简章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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