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经白城市人事局同意,白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白城市政府法律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08年白城市政府法制办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白城市政府法律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专业人员一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重点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毕业,具有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两年以上法律工作实践经验。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2008年白城市政府法制办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白城市政府法律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均由白城市政府法制办承办和完成。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个人简历一份。
(二)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11日——2008
年11月14日。
(三)报名地点
白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文化东路1号白城市政府院内政府新综合办公楼538室。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08年11月17日——2008
年11月18日。
四、招聘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法学专业知识》和《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08年11月20日。
08:00——9:30《法学专业知识》
10:00——12:00《公文写作》
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碳素笔、圆珠笔或钢笔。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法学专业知识》、《公文写作》每科满分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依次以《法学专业知识》、《公文写作》成绩高者进入面试;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的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及举止仪表等。
面试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在白城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招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受聘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后,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白城市人事局干考中心和白城市政府法制办或登录白城市政府网站(
www.bc.jl.gov.cn)查询。
白城市人事局干考中心:04363347423
白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04363228285
白城市人事局
白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2008
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