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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环卫行业联合会工会副主席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6-08  点击量:51548次  分享至

根据黄埔区环卫行业联合会工会工作需要,按照黄埔区关于聘请服务人员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副主席(非进编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有基层工作经验或从事过工会工作经验者请注明。
4、凡受党纪、政纪、刑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5、受聘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信息发布
在黄埔信息网上发布招考信息。
(二)接受报名
1、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办公室(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丰乐路94号建设大厦六楼邮编:510700)
2、联系电话:020-82481466,020-82481422
3、联系人:陈丽、罗育梅
4、报名时间:2010年6月7日至6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5、报名材料: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在进入考试前需提供学历鉴定)、学位证、计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及相关证件原件。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进入考试。由区市容环卫局向经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发出考试通知,考试内容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考试总成绩最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将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重新确定体检对象。参考劳动用工的有关体检标准,体检对象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考察
考察方式以档案审查为主,必要时到原工作单位或住所地居委会了解情况,其中应、往届毕业人员必要时可到原学校了解情况。考察如不合格,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
招聘结果在黄埔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查。
(六)聘用
经考察合格后聘用。本次招聘人员不办理进编手续,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埔府【2008】1号)进行管理,大学本科学历人员1800元/月,大专学历人员1500元/月,初次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1年,试用期2个月。
四、本公告的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城建系统工会。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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