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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七中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7-11-19  点击量:58924次  分享至

泉州七中2007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考招聘高中教师15人。
招考简章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鲤城区公开招考招聘泉州七中教师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李永远(鲤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郑志忠(中共鲤城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黄阳春(中共鲤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刘林霜(中共鲤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教育工委书记)
        陈建通(鲤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林培华(鲤城区教育工委副书记、区教育系统党委书记)
成  员:张一龙(鲤城区纪委副书记)
        黄晓方(中共鲤城区委编办主任)
        詹明德(鲤城区人事局局长)
        陈东辉(鲤城区教育局局长)
        谢慧民(鲤城区人事局副局长)
        叶贻雄(鲤城区教育局副局长)
        卢清山(泉州第七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鲤城区教育局人事股,负责具体事务。成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陈东辉(兼)
办公室副主任:叶贻雄(兼)
办公室成员:王丹丹、吴立新、吴若鹏、林翠竹、黄志勇、陈美光 、郑宝花、曾白婷、林聪明
二、招考学科及人数
本次拟招考高中教师15人,其中语文5人,数学2人 ,英语2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化学1人,生物2人。安排在泉州七中任教。
三、招考对象
1、2005年以后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2、4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干部身份在职高中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条件
1、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对应,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持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3、毕业生需由生源所在地主管部门提供未就业证明。
4、在职公办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民办校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招考学科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考岗位数;如果某招考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3人,则该岗位不开考。
 
3、报名程序:
(1)毕业生提供未就业证明及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在职教师提供计生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及身份证、学历证(学历更改审批表)、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的原件与复印件。省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填写报考登记表。
(4)根据闽价[1998]费172号文件规定,报考费每人80元。
(5)报名结束后,由人事局、教育局、监察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6)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教育教学理论笔试和面试。考试地点设泉州七中,时间为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占总分60%):
内容为教学专业所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原理、知识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念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并按招考岗位数与笔试人数1:3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程序。若确定面试人选时,最后一名考生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所有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占总分40%):
面试采用说课形式,应考者当场抽取说课课题进行10分钟说课,由评委组织评分,并当场亮分。说课采用鲤城区高中一年级教材内容。
3、统计考生总成绩: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笔试、面试成绩及加分均在“鲤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鲤城教育信息网”公布。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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