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公告
发布时间:2008-04-18 点击量:51944次 分享至
为解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紧缺的问题,根据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事局《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经各单位申报,拟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80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考对象
主要面向2008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尚未就业的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为泉州市户籍或泉州市生源,大专及以下学历的毕业生为南安市户籍或南安市生源。特殊专业人员不受地域限制。
三、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没有违反计生政策;
6、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报考人员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
7、报考乡镇计生服务所职位的考生必须在招考单位服务满5年;
8、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9、个别职位有其它特殊要求的,以《需求计划表》公布的资格条件为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均不符合报考条件。
四、报名
㈠报名时间:2008年4月10日-- 11日8时-17时。
㈡报名地点:南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检察院三楼)。
㈢报名要求:
1、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普通院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及相应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008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原件报考,但应于2008年7月31日前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否则取消其资格。除2008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考生还应提供计生证明。
2、非普通院校毕业生未能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
(1)中等院校毕业生应提供盖有省或市教育部门公章的招生名单。
(2)2001年以前毕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应提供盖有省或市教育部门公章的招生名单或毕业生登记表。
(3)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电子注册学历资料1份(不含其他网站),并注明网址及未使用的查询码,以便核查;网上未查询到的,考生需提供盖有省或市教育部门公章的招生名单或毕业生登记表。
3、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并报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同意其报考的材料。
4、每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并缴纳考务费80元。
㈣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违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为规范我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中设置专业(学科)条件,试行指导目录,指导目录采用《福建省2008年春季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如果超出本指导目录以外的,但专业方向、课程设置与招考专业(学科)一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商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
4、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考公告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㈤资格审查: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市人事局核发准考证,请持本人身份证于4月24日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
五、考试
市政府总值班室职位、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各职位、文体局体育学校职位、乡镇广播电视站各职位、人武部行政工勤人员职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他职位仅进行笔试。
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行政工勤人员职位的笔试合格线为50分)。
1、乡镇广播电视站G、H、I职位考《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知识》。医疗保险管理中心A职位、计划生育服务站和乡镇计生服务所职位考《医学基础知识》。
2、其它职位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须面试的职位,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个人获得国家级竞赛前三名的考生可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考试时间、地点:以市人事局核发的准考证通知为准。
㈡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成绩的合格线。面试人选按各职位招考职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二天下午5:00之前正式放弃面试,造成进入面试的考生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的考生与招考职数比例为1:1的,合格线为7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考生的面试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评分实行每位考官独立评分。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其它有效分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评委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选派的考官组成,考官人数为7人。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由市人事局统一印发,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将通过南安市人事人才网发布。
㈢计分办法
每个职位面试结束,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出考生的总分。只进行笔试的职位,笔试成绩直接作为总成绩。同一职位如有可以免于笔试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因体育学校游泳教练员、总工程师办公室高级工程师及建筑水电工程师较为紧缺,考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足额聘用。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人选从总成绩上合格线(紧缺职位除外)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与招考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人员应按组织人事部门正式通知的时间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现实表现,同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资格出现缺额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商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将职位要求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综合情况及拟聘用人选在南安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南安市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八、择优聘用
报考乡镇计生服务所职位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上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服务单位相应职位;如果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总成绩上合格线且总成绩相同,则先进行抽签,按抽签结果排列的顺序依次选择服务单位的相应职位。其他考生按照实际报考职位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子女;
2、退伍军人;
3、独生子女;
4、计生“二女”户;
5、大中专院校优秀毕业生;
6、大中专院校优秀学生干部。
如果同一职位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均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按照上述所列6种优先聘用条件,依次优先聘用;如果均符合相同优先聘用条件或者均不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报请市政府决定。
聘用后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按聘用干部管理;非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按全民合同制职工管理。
原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实行试用期制度,直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工资报酬保留原职级待遇;其他考生在聘用期间实行试用期一年制度,工资报酬享受同等学历待遇。
九、纪律与监督
1、严格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认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开招考的程序办理,增强招考工作的透明度,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2、招考工作在南安市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86382160。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6373512。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