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安市2010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17 点击量:49184次 分享至
为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21号)、省自考办《关于201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教考务[2010]1号)、宁市委办[2003]3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学科和要求
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总名额为 80名,具体学科和要求详见《2010年福安市公开招聘教学岗位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的本地生源或福安户籍毕业生,急需专业可招聘非师范类或非福安户籍毕业生具体专业见《2010年福安市公开招聘教学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1)。
2、招聘条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农村教学工作,身体条件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年龄、专业、学历、学历类别、教师资格、面向地区等其他条件均符合《2010年福安市公开招聘教学岗位人员计划表》的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23日—5月6日(其中双休日五一节放假三天不接受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福安市政府办公大楼三楼)。
3.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07]费114号文件规定收费,每人报名费80元。
3.有关要求
(1)应聘者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2份(可从网上下载),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并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相片2张。
(2)每个申报对象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经福安市教育局、人事局审核符合教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持经盖章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到福安市自考办办理笔试的报考手续。
(3)在福安市学校支教的三名“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在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需报考的,单列给一名指标,但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相应专业笔试,经面试后笔试加面试成绩择优聘用。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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