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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英语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0-20  点击量:48559次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2008年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1、英语专业教师:2人;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踏实、敬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一定的教育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二)岗位条件
英语专业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英语专业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硕士及其以上学位并要求研究生前的第一学历是全日制高校英语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具有全国大学英语八级证书;
(3)3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信息公布方式
在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四、相关待遇:
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
五、招聘办法:根据闽人发[2006]10号、闽人发[2006]11号,采用考试考核的办法招聘。
六、招聘程序:
1.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5天内,填好报名表到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人事处报名;亦可通过电子信箱报名,电子信箱:rsc@fj61.net。应聘材料包括推荐表、成绩证明、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复核。应聘者属于在职
人员的,应提供所在单位的意见证明。
3. 考试考核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①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
②面试 :总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
1、从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内容:包括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等综合素质。
③综合总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4:6折算为综合总分。
4、笔试、面试时间:参加笔试、面试名单及具体事宜在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网站或电话通知。
5、确定聘用人选:
经考核确定的人选,体检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未尽事宜,由本院解释。
    联系部门:人事处    联系电话:88064912
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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