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
2006〕34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省属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8〕142号)有关规定和省人事厅核准的公招人员计划,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从事教学、教辅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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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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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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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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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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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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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汶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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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高等专科学历师资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为少数民族地区和盆周山区培养合格的中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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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一所省属全日制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原座落在汶川县城美丽的岷江之滨,距成都136公里,地处都江堰——卧龙自然保护区——黄龙——九寨沟旅游环线上,占地3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被评为园林式校园,是青年学生学习深造的理想之地。
建校
30年来,学校始终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育人为中心的主体意识,坚持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注重学生的素质教育和技能培养,取得了良好的育人效果,毕业生以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扎实的专业技能,受到社会各届的广泛好评。
5.
12汶川大地震后,学校现在郫县古城镇异地复课,本作“立足阿坝、服务阿坝”的原则,2010年后学校将迁回阿坝州。在新世纪里,阿坝师专决心抓住西部大开发和高等教育大发展及西南交大对口支援我校的良好机遇,坚持“稳步发展师范,积极创办高职,外联名师名校,内强办学实力,创建特色名校”的办学思路,加大学校改革建设步伐,为把我校建设成为重特色、重质量的以师范为主,多学科、综合性的高等院校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教师岗位
6名,均为编制内聘用,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详见《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招聘对象为
2009年7月31日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且符合招聘条件的本科(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本次对公招对象所在地域和户籍不作限制。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
2)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
3)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
5)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报考者应具备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它条件详见《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与缴费
(一)报名
1、选择岗位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09年1月8日起至2009年1月12日17:00止。
报名程序:报名前请在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www.abtc.sc.cn]下载《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招邮箱[ab_1806@163.com]。
资格初审由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并于
2009年1月14日将初审结果通过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参加笔试的依据,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考试人员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
2: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即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09年1月15日在报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和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有效参考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之比低于5:1的,按2: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二)缴费
岗位未取消并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持身份证及个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到学校(成都郫县古城镇阿坝师专)财务处进行现场缴费,缴费时间为
2009年1月15日8:00---17: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综合淘汰,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轮。
(一)笔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
2009年1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考生须持《笔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于《笔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考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2、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范围按岗位确定,具体范围和复习资料参见公告附件
1-2。笔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应用知识的能力。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政策性加分。
符合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加分规定条件的报考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加分由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于2009年1月16日17:00前将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送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逾期不再受理。”
4、笔试总成绩的公布。
笔试总成绩于
2009年1月19日在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都郫县古城镇)网站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09年1月20日到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面试人员通知及面试手续办理:
2009年2月21日在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不再书面通知。
A、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
2009年3月2日9:00至17:00。
2、资格复审地点: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
(成都郫县古城镇)。
3、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
1)自荐材料1份;
(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9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该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
4)报考思想政治教师岗位的人员,应提供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
5)职称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
6)外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1份;
(
7)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
8)代表性成果、获奖证书、各类上岗证书等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
报考者如缺少上述材料前四项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取消其考试资格,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