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浙江象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8-12-29 点击量:41473次 分享至
为择优录用高等院校毕业生,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共132人)
中学语文: 10 人 政治: 3 人
中学数学: 10 人 历史: 3 人
中学英语: 8 人 地理: 2 人
物理: 4 人 中小学音乐: 8 人
化学: 3 人 中小学美术: 5 人
生物: 3 人 中小学体育: 12 人
初中科学:2 人
教育技术(计算机): 8 人 教育学(心理学): 1 人
小学语文: 16 人 小学英语: 5 人
小学数学: 14 人 小学科学: 5 人
其中中小学定向招聘职位和人数:
高塘学校初中语文1人,小学语文1人;
鹤浦中学音乐1人;
鹤浦小学语文1人,体育1人;
定塘小学语文1人,数学1人。
学前教育定向招聘职位和人数10人,其中:
高塘中心幼儿园:1人 茅洋中心幼儿园:1人
黄避岙中心幼儿园:1人 鹤浦中心幼儿园:1人
下沈幼儿园:1人 昌国幼儿园:1人
其他乡镇中心幼儿园:4人
二、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象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和2008年12月31日前具有象山户籍的毕业生。2、应聘中学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应聘中小学教师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幼儿教师的年龄在26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4、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相一致。
(二)资格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含师范院校合并后的普通高校)2009届毕业生;
2、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届非师范类毕业生;
3、被列入国家“211工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届本科毕业生(第一批录取);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除上述第1类对象外,应聘幼儿园教师的,须具有全日制高校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普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后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09年1月13日—1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5日下午5:00)。
3、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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