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望花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的对象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30日。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方式
此次考试的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共同组织。
三、报名
(一)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持填写后的报名信息表一份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确认。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面试入围后再采取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持确认的报名信息表缴纳考务费200元,并当场照防伪照片。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6月8日-6月10日,报名地点在抚顺市人才市场(地址:城东新区长城街新二中西侧)。
(三)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根据《招聘简章》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四)7月6日-10日,考生到市人事局一楼(琥珀街七号)领取准考证。取准考证时要仔细核对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职位、考场号和座位号,并请注意查看考试时间。
(五)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的2倍时,将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内容
笔试参加2009年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B类考试。笔试内容为《医疗专业基础知识(本科、专科)》(生理、解剖)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合并在一张卷纸上,满分一百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30分,《医疗专业基础知识》满分7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试题及试卷使用抚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试卷,考生参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的2009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考试。
笔试时间为2009年7月11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3.笔试成绩发布和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可通过抚顺人事信息网(
www.fsrs.gov.cn)、市人事局门前公告栏查询。
笔试成绩评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低于2倍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均通过抚顺人事信息网(
www.fsrs.gov.cn)向社会公示。
4.资格审查与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人选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岗位所需要的任职条件及相关证件等审查合格后方可最后面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与实际不相符的将取消报名者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形成的职位空缺,按合格的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报名者要特别注意,不符合岗位所需要各项条件和要求的,不要盲目填报,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面试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纪检委共同监督指导下,统一时间、统一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由市人事局统一向社会发布。
五、体检、考核、公示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比例为5:5,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总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考核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共同组织,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一同实施。
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指定医院,主管部门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核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经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批准,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在抚顺人事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人要实名举报),不予聘用;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六、聘用
对公示无问题或虽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抚顺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抚政办发〔2005〕41号)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市人事局,办理增人手续和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七、有关政策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农村家庭的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招聘信息及职位代码表附后。
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413-6888052
中共望花区委组织部
望花区人事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