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四川省自贡市补充艺术类专业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6-20 点击量:43234次 分享至
自 贡 市 人 事 局
自 贡 市 文 化 局
关于补充艺术类专业人员的公告
为发展我市文艺事业,继承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发〔2007〕43号)和《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自委办[2007]46号)精神,按照市人事局下达的市文化系统2008年补充人员计划,依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试聘用艺术专业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
面向全省招考文化艺术专业人员。
二、用人单位及拟招考人数(共10名)
1.自贡市文化艺术学校舞蹈教师1名;
2.自贡市歌舞剧团演员8名;
3.自贡市杂技团演员1名。
三、报考条件
(一)演员
1.热爱艺术事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有艺术气质;
2.基本功扎实,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能胜任本专业工作;
3.年龄在26周岁以下,身高:男1.7米以上、女1.63米以上(杂技演员身高不限);
4.文化程度:中专(高中)以上学历(杂技演员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二)舞蹈教师
1.热爱艺术事业,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有艺术气质;
2.基本功扎实,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能胜任本专业工作;
3.年龄在26周岁以下;
4.文化程度:全日制普通高校舞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的计算时限截止到2008年5月31日。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1日-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自贡市歌舞剧团(自贡市温州商城3号楼C幢)。电话:2106936,2102936。
3.报名手续:报名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同底版1寸照片2张,在职人员须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者填写《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报名表》。
4.资格初审:由市文化局和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5.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者,须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交费,初选考务费50元/人,专业考核考务费50元/人,笔试考务费50元/人。
6.经资格初审合格且已缴费的报名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面试和笔试。
五、考试
(一)演员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考核面试和公共知识笔试。专业技能考核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其他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占总成绩80%(以专业考核成绩计算);公共知识笔试占总成绩的20%;以上两项成绩之和为考生综合成绩。如遇报考人数不能达到规定的竞争比例,设最低合格线为60分(含专业面试和公共知识笔试),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专业技能考核面试
报考人员首先参加专业技能考核面试,由文化局及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组由7名同志组成,其中专家评委不低于4名(以差额抽签方式确定)。考核面试分初选和专业考核。
① 初选内容
身体条件:节奏、模仿、反应、软开度;
素质条件:基本技巧、三分钟的舞蹈(杂技)表演;
初选时间:7月7日-9日。
初选合格者进入专业考核。
② 专业考核内容
素质条件:基本技巧、三分钟的舞蹈(杂技)表演,占总分的60%;
才艺展示:唱歌、乐器、小品表演等,占总分的40%。
专业技能考核为100分,按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公共笔试的人员(专业考核成绩以80%计入总成绩)。总分相同者一并进入笔试。
专业考核时间:2008年7月10日-11日。
专业考核地点:自贡市歌舞剧团。(自贡市温州商城3号楼C幢)。
专业考核由7名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5个评委的简单算术平均分为考生的专业考核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专业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2.公共知识笔试
通过专业技能考核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由市人事局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笔试。公共知识笔试主要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时间:2008年8月2日上午8:00-9: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08年8月8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和市文化局报名点公布。
笔试为100分,笔试成绩以20%计入总成绩。
(二)舞蹈教师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发〔2007〕43号)"高等艺术院校(含普通高等院校的艺术院、系、专业)的艺术专业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的精神,舞蹈教师只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以100分制计算)。分数相同者,以加试办法确定人选。
专业技能考核内容
素质条件:三分钟应聘演讲、基本功综合展示、三分钟的舞蹈(民族、民间或古典)表演,占总分的40%;
才艺展示:2分钟才艺展示,占总分的15%;
教学示范:五分钟专业课个案解答,占总分的45%。
考试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
六、体检及考核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考岗位及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舞蹈教师总成绩相同以教学示范高低排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参加体检。体检由招考主管机关和市文化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体检标准》规定执行,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市文化局和各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其中,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应报招考主管机关备案,并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人才网、自贡市人事局政务公开栏进行统一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招考主考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人不合格出现缺额,经市招考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招考主管机关申报人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招考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一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资料者,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市属事业单位的补充人员考试。
九、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对其进行管理。
十、监督
为保证此次补充工作人员的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自贡监察局驻市人事局监察室:2200893;自贡市文化局纪检监察室:2405938)。
未尽事宜,请在报名时咨询。
咨询电话:自贡市人事局人才开发科 2309563
自贡市文化局组织人事科 2203126。
附: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报名表.doc
自贡市人事局 自贡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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