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西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6-08 点击量:42938次 分享至
为了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程序。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2006〕50号)精神,定于2008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下学历(含专科)的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应为桂林市(含十二县)。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1)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
(2)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工作证明或聘用(劳动)合同书。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供其复印件一份。另交同底2寸免冠彩色近期照片4张。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2、报名人员须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可登陆桂林人才网www.glrc.gx.cn和桂林市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guilin下载),先提交给用人单位,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经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将三份《报名表》送人事部门审核。人事部门审核合格的,人事部门留存一份,送市考试中心一份办理报名缴费手续,一份送回招聘单位。
3、经审核合格的考生需交报名费10元,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有专业知识考试要求的岗位,加考专业知识科目。考试费每科50元。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8年7月14日-7月18日到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叠彩路8号大院7号楼二楼)。
四、笔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有专业知识要求的岗位,可进行专业知识的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需要进行专业知识笔试的单位,要在申报招聘计划的同时提出专业知识笔试的申请,经市人事局核准后组织实施。专业知识笔试命题方案须报市人事局审定,由招聘单位及主管局组织本行业专家入闱命题,专业知识笔试时间统一为7月20日上午进行。组织专业知识笔试产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笔试时间
2008年7月19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二)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对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报市人事局同意后,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报市人事局同意后及时告知报考人员,并在3日内选择报考其他岗位或办理退款。
(三)考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可到招聘单位领取笔试成绩,也可登陆
桂林人才网(www.glrc.gx.cn)
桂林市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guilin)查询。
(五)考试用书
考试复习指导用书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招聘单位应提供适当的复习范围。
五、加分
1、自1999年以来,经过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聘用的"村官"、 "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服务满一年以上,报考所在县事业单位岗位的加2分。以上人员加分需县级人事部门提供证明材料。
2、少数民族加2分。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报考岗位的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考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成绩两科合计必须达到11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有专业知识笔试要求的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50分,三科成绩合计必须达到16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成绩两科合计必须达到9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特殊岗位需要调整入围分数线的,需报市人事局审批)。笔试总分出现相同情况,可并列排名进入面试。
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人事部门及招聘主管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报考者的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负责。
(二)公共面试的组织实施
1、面试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工作由市人事局、招聘单位主管局负责组织。县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县人事局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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